清海無上師以中文講於福爾摩沙西湖道場1995.10.8
明師是要給的,不能拿的,你一拿人家東西,你就變比人家低了,是不是這樣?下一次看到他,就不好意思處理什麼,他要你做什麼,你又不能真的公平的對待他。你知道他不對,你也不好意思罵他或是拒絕。所以我們的戒律告訴我們要清廉,不能出賣我們自己為了任何東西,感情、錢都不能欠人,欠人一點東西以後你就欠人情了,你吃人家東西,以後就不好抬頭了。
最好自己賺自己的飯,自己照顧自己,這樣我們才能抬頭看任何人,我們講道理的時候才有重量,我們才是真正一個真理的榜樣、一個清廉的榜樣。我們當普通的人也要清廉,不是當官的時候才要清廉,等你當官的時候,習慣難改啊!你當普通人民的時候還不清廉,當官的時候怎麼清廉?是不是?習慣了,就盲盲目目忘記了!
所以告訴你們,在西湖道場這邊不能供養任何和尚,任何人供養,我會沒收識別證,講了好幾年,還犯一樣的錯。如果你認為那一個東西很好,你們買來,我們就付錢給你們。不能偷偷摸摸供養一、兩個人,收買他們的感情。講最後一次,如果偷偷摸摸給什麼人,那兩個人都趕走,如果你們想陷害他的話,就多供養一點。
我已經跟你們講好幾次了,我們這邊什麼都不缺,即使缺一點生活世俗的東西,不會怎麼樣,外面有更多人比我們更困難,我們這邊吃得飽、睡得好,任何都很好,沒有什麼缺少的。我們修行人本來生活就要簡單,有多一點也好,沒有也沒關係,幹嘛拿這個、那個,供養這個人、那個人,收買私人的感情,很無聊!如果再有人做這種事的話,我把道場關閉了,我寧可不讓你們來,免得你們互相汙染,了解嗎?我們這邊不缺什麼東西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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